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保護環境,規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一般技術性規范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的驗收。其他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有關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建設項目竣工后的日常監督管理性監測亦可參照執行。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城市軌道交通(HJ/T 4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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